本所劉懿嫻律師及彭韻婷律師,均獲「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」續聘為中小企業榮譽律師。

本所劉懿嫻律師及彭韻婷律師,自民國113年起均獲「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」續聘為中小企業榮譽律師。

劉懿嫻律師自107年起獲聘,迄今已連續獲聘8年。彭韻婷律師自111年起獲聘,迄今已連續獲聘4年。